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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份大事记
2009-04-29

【4月2日-3日】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选址阶段“两评”报告通过环境保护部专家委员会审查。
       4月2至3日,2009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四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委员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国家核安全局对广西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选址阶段文件总体审评结论是合适的,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选址可以接受。
【4月24日】防城港核电项目用地用海协议正式签署。
       4月24日,防城港核电公司与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在防城港市政府三楼会议室正式签署核电项目用地用海协议。协议分别是:《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厂区用地用海框架协议》、《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厂区用地协议》、《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非居住区搬迁安置及用地协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俊与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陈健总经理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4月28日】防城港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负挖工程正式开工,提前23天实现里程碑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