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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管理制度: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督、全面保障的原则。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导则和标准运行和管理核电厂,以保证电厂所有的运行活动满足核安全法规、导则和标准的要求;制定并有效执行运行质量保证大纲,保证电厂的安全;正常运行期间,确保放射性物质排放造成的放射性照射低于规定限值并维持合理可行尽量低;保证在广西防城港核电有不发生核事故的高的可信度;实施充分的应急准备,确保在任何事故条件下的应急响应;确保电厂严格按安全分析报告的承诺及其它执照申请条件运行以保证核安全维持在设计水平,并在必要时予以改进。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构建以确保堆芯安全为核心的纵深防御管理体系。通过文化和制度管人,通过大纲和流程管事、管设备。核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安全的设计和变更、高可靠性的设备、有效的组织及良好的人员行为。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以项目制方式组织日常和大修安全生产管理,不同专业部门高效协同运作。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构建“三层两线”组织架构。三层包括: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两线包括:监督线和执行线。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勇担核安全政治责任,在核安全管理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一次把事情做好”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三实两基”的作风要求;始终坚持“严慎细实勤”的工作态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工作理念。